调控细则出台后,关于细则的解释性文件也陆续出台。昨天,本市房管部门出台《上海执行本市及外省市家庭在本市限购住房的通知》,明确规定开发商、中介不能出售二套以上商品住房给同一居民家庭,否则将被暂停网上销售,并被计入信用档案。
根据《通知》规定,自10月7日起,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包括预售合同、出售合同、买卖合同,以合同网上备案日期为准),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人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应分别填写《申报表》。《申报表》应作为购房合同附件。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骗购商品住房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知》明确,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加强审核,在受理商品住房预告登记、转移登记时,应当核验《申报表》和购房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等证件,凡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