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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新标准8月1日起执行 人均月收入宽至1100元

来源:劳动报 编辑:秋子 2010年08月19日 08:06:50 打印

  上海将再次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在人均月收入960元的基础上,放宽到1100元。记者昨天获悉,新标准已从8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为继续扩大本市廉租住房受益面,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市政府决定,调整本市廉租住房收入准入标准。调整后,廉租家庭的收入准入标准为,申请家庭申请之月前连续6个月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100元(含1100元)。特殊家庭的收入准入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廉租家庭的财产准入标准和住房困难面积标准维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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