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网,国内网上钢材现货市场 上海分站 其它地区

您现在的位置: 中钢网 >> 上海分站 >> 上海资讯 >> “应限未限”城市2月中旬前要限

“应限未限”城市2月中旬前要限

来源:解放牛网 编辑:曹旭 2011年01月28日 08:57:14 打印

  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新出台的“国八条”做了进一步的细化。

  根据通知要求,已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城市,凡与“新国八条”要求不符的,要立即调整完善相关实施细则,并加强对购房人资格的审核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尚未采取住房限购措施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其他城市也要根据本地房地产市场出现的新情况,适时出台住房限购措施。

  与此前提出的制定和执行限购政策的城市范围相比,此次要求制定和执行限购措施的城市基本上包括了房地产市场上所有的所谓“一、二线城市”,部分三线、四线城市也被纳入到限购政策的行列当中。已经出台限购令的20多个城市很可能将重新调整限购的口径,因为除深圳外,大部分已经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都规定居民还可新购一套住房。

  今年1月以来,郑州、太原、武汉、昆明、济南、南昌等二、三线城市相继出台了“限购令”细则,加上前两批16个限购城市,目前全国已有24个城市发布了“限购令”。有消息称,住建部初步拟定了第三批执行“限购令”的城市名单,名单中包括2010年年末房价上涨幅度较大的一些城市,主要是大型城市以及交易比较活跃的三线城市。

  根据住建部的统计,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2010年12月仍有10个城市新建住房价格同比涨幅超过10%;2010年10到12月,有10个城市环比月平均涨幅超过1%。这些城市基本上是未采取限购的城市。相反,实施限购的城市成效明显。例如北京出台限购新政以来,二套以上购房比重持续回落,非本地户籍购房比重回落至40%以内,下调4.3个百分点。深圳出台限购措施后,住房成交量持续下降。

上一篇:大户型遭弃购,炒房者缩手

下一篇:二套房贷要赶搭末班车难度很大

热点新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