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发布公告,决定续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280亿元。
本期国债续发行部分的起息日、兑付安排、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与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相同。从2011年10月13日开始计息;票面利率3.65%;按年付息,每年10月13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18年10月1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另据报道,财政部11月16日发布公告称,发行2011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
公告指出,本期国债期限1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57%,2011年11月17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1月21日发行结束,11月23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