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2012年新增担保额超500亿元,支持上海结构转型进程。
在信贷日益从紧的大背景下,上海正研究通过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新路径。
昨日,上海市政府召开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和业务监管联席会议扩大会议,进一步强调要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尤其是商业性担保机构发展,并鼓励民资、外资等各类资本设立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
上海力争到2012年实现融资担保新增总额超过500亿元;实现融资性担保责任总余额超过总净资产的8倍左右(目前3倍左右)。
此外,上海计划在2012年建立总规模达20亿元的市、区县联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对符合要求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对其融资担保代偿损失按项目计算,给予20%-40%的补偿。
简单地说,由于中小企业信用级别不够,一般银行不愿意贷款给这些企业,但如果有了担保机构作担保,银行就会愿意向这些企业提供资金。
重点支持商业性担保机构
“明年信贷将收紧(已基本)形成共识,下一步我们要研究如何在信贷收缩环境下,保证中小企业发展。”上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屠光绍出席昨日会议时指出,加快推进融资担保行业、尤其是商业性融资担保企业发展,将有利于引导带动银行体系金融资源投入支持上海金融发展以及结构转型进程。
据了解,自1999年第一家融资性担保公司成立以来,截至目前上海共有各类注册担保机构84家,注册资本总额146亿元。今年1-10月,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新增额超过300亿元,与去年全年相比,增长超过60亿元,增幅为25%。
不过,上海市财政局局长蒋卓庆指出,“84家机构中,正常开展工作的只有30余家,其中还有9家是各级财政出资的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由此可见,大力推进融资担保公司迫在眉睫。
目前,上海融资担保机构主要有政策性担保、商业性担保以及多家企业互助性担保三种模式。
财政风险代偿最高达40%
来自昨日会议上的信息显示,上海鼓励各类资本进入融资担保业,力争到2012年实现融资担保新增总额即超过500亿元。2009年,该数据约为300亿元。
为更好地完成上述目标,促进上海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今年8月上海市财政局和金融办曾联合出台《加快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进一步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制定具体扶持政策。
《意见》要求,各区县政府要结合所在区域实际和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情况,通过开办费补贴、房租补贴、专项资金扶持等方式,加强对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政策扶持。此外,还要重点扶持一批符合规定、经重新确认登记且以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为主业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市、区县财政综合运用奖励补助、风险补偿等方式,提高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能力。
据介绍,上海接下来将对符合规定的商业性融资担保机构,根据其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规模和已取得国家资金支持的情况,对其融资担保代偿损失按项目计算,由签署专项资金给予20%-40%的补偿。据悉,该资金计划至2012年将规模扩大到20亿元。
此外,进一步扩大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杠杆倍数(即担保公司担保余额相对其净资产倍数)也是上海接下来的工作重点之一。“上海目前的杠杆倍数也在3倍不到的水平,我们的目标是在2012年达到8倍左右。”蒋卓庆介绍。
按照银监会下发的《暂行办法》要求,融资担保公司担保杠杆倍数应不超过10倍,但目前担保业杠杆效用明显发展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