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审计署发布今年第22号公告,公布了2007年至2009年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结果。审计发现,146亿元廉租房保障金被截留,2亿多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被套取挪用,533套廉租房分给了并不符合条件的家庭。
未达10%标准
多地提取廉租房保障资金缩水
按规定,各地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但北京、上海、重庆、成都等22个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上述要求。审计调查发现,2007年至2009年,这些城市共计少提取146.23亿元。
审计署社会保障审计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一些经济发达城市土地出让净收益基数较大,以前年度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加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已可以满足一定时期内的廉租住房保障需求,因而自行降低了提取比例。另外,一些城市对土地出让净收益尚未作出准确核算,致使未提或少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在审计署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6个城市和4个县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用于回购经济适用房和工作经费等支出,共计15231.3万元;有6个城市的34个项目利用虚假申报材料等,套取新建廉租住房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6129万元。
不合廉租房条件
533套廉租房被违规分配
审计发现,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在一些地方执行中出现偏差。在重点调查的32个城市中,有18个城市向2132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413.12万元、分配廉租住房533套;抽查22个城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中,有1.32万户未将租赁补贴按规定用于改善住房条件,而是用于家庭其他消费,使租赁补贴变成了“生活补贴”。
配套设施不完善
南京等地出现“退房潮”
审计还发现,因廉租住房配套设施不完善、地址偏远、交通不便等原因,南京等13个城市存在廉租住房配租困难、房源闲置的问题,有的地方出现退房情况。厦门等6个城市中的20个区县存在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廉租住房家庭退出难的问题。
据悉,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均高度重视本次审计调查,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大多进行了积极的整改。截至2010年8月底,审计发现的挪用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15231.3万元已全部归还。“截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城市或在审计指出问题的当年加大了廉租住房建设资金提取的力度,或承诺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足额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