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市民在办理银行卡或购买理财产品等金融消费时遭遇权益侵害,将有专门的申诉维权机构帮消费者维权。昨日,从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了解到,重庆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昨起正式在人民银行云阳县支行启动,这也标志着我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将为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一个举报、投诉、申诉的新平台。
昨日,在云阳举行的启动仪式上,我市部分金融机构代表签订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公约承诺书》,承诺严格遵守金融业务管理规定、金融同业自律公约和商业道德,以实际行动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试点启动后,金融消费者在云阳县金融机构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如果认为自身权利遭到侵害,可以向金融机构投诉,也可以向人民银行云阳县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投诉。对于已经受理的投诉,原则上在10日内调解处理,并向投诉人告知办理结果;对调解不成功的,在10日内终结调解,并向投诉人说明理由或告知其他解决问题的途径。
据了解,近年来,在涉及跨行收费、银行理财产品“零收益”、存款变保险等金融业务中,金融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但由于金融消费者维权没有专门的“管家”,这也使得金融消费者维权难度大、成本高。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为此已制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试点工作方案》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法(试行)》,明确了金融消费者的权利、金融机构的义务、金融消费投诉处理方式以及人民银行监督管理措施。如果消费者在办理银行业务时,遭遇银行卡、征信、票据、人民币流通、外汇管理、个人金融信息、保险、证券等领域的纠纷均可投诉。通过在云阳县试点之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在全市整体推开,但目前还没有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