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在确定由银监会负责监管机制建设之后,迎来了一波新的发展高潮。截至2010年底,仅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已有此类机构逾千家,全国已经超过6000家,在保金额约1.1万亿元。
监管当局的计划,是鼓励担保公司专业化运作、发展主业,提高杠杆率、建立健康的盈利模式。但银监会调查发现,目前一些融资性担保机构出资不实或抽逃资本,热衷于担保主业外的高风险、高收益活动如高息放贷等,存在一些单体机构风险。
“原来预计明年初才会上演担保机构资金崩盘,现在的事态看来已经憋不住。”针对近期先后有三家在厦门注册的担保公司曝出巨额坏账而倒闭的事件,一位担保业内人士说。
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务工作部副主任朱永扬近日接受财新《新世纪》采访时透露,银监会计划年内出台该行业自有资金监管使用管理办法,监管部门将有权知道担保公司的资金运作情况,并推进配套信息系统建设,以实时进行数据跟踪,“不能有1亿元的自有资金,9000万元都做了投资,结果还按1亿元为基数,要做10亿元的担保”。
朱永扬认为,为防止风险向银行扩散,目前对该行业的适度监管已不够,还得要进一步确立比较严格的监管制度。
朱永扬对财新《新世纪》记者坦言,“通过一段时间运作后,发现监管部门提出的措施并没有很好落实。我们用了100分的力量,落实只六七成。”按照国务院规定,银监会负责制定担保行业监管原则和办法,具体的监管职责下放至各地方政府。
“银监会将从银行角度解决利益输送和不规范行为,下一步有可能部署专项的现场检查,针对非法吸存、集资,高利放贷,业务高集中度,要全面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