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支柱真不能动摇吗?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编辑: 2010年01月22日 08:16:00 打印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了2009年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全国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36,232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增长16.1%;商品房销售额近44,000亿元,比上年增长75.5%!因此,国家统计局的总经济师说,尽管房价高涨带来了社会对房地产泡沫的担忧,房地产作为我国整个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一点也不能动摇。
在房价高高在上,众多年轻人望房兴叹之时,这个说法,令很多人难以接受。其实,笔者以为,仅就把房地产作为经济支柱不动摇这个说法,也是有问题的。
房地产业,在经济发展的某些阶段,特别是初级阶段,确有引领拉动经济成长之特殊功效,但是,房地产的这个地位并非是不能动摇的,特别是在已带来很大副作用的时候。而眼下中国房地产业已造成了严峻的经济和社会问题,泡沫还只是冰山一角。
中国人讲究“安土重迁”、“游必有方”,一个稳定偏好是“居者有其屋”,抑或“安居乐业”,这在美国这样的人口流动频繁的社会是不存在的。正是看中了这一点,房地产开发商对于房价的想象力和勇气,一年胜过一年,若干大城市房价,扶摇直上。
盖房子需要土地,地方政府借着卖地,不但化解了分税制财政体制下收入捉襟见肘的窘态,而且为自己花钱找到了稳定可靠的财源。笔者也承认,地价高不是房价高的核心原因,因为如果没人买,也是枉然。但是,如果全国的土地都是高价拍卖,普天之下,莫非高价地,情况就完全不同了,高房价势必助推房价,构成房价的硬核。
这些年,中央一再强调,不把GDP作为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唯一指标,可是,这并没有遏制地方的GDP冲动,因为,如果发展不是以民生为中心,不用GDP衡量又用什么标准呢?所以,大家看到的是,GDP地位的“明降暗升”。比如北京市去年的GDP中,房地产贡献了6成多。
开发商拿了地,还不算,几十种税费,也要一并缴纳,如果把这些税费的名字公布出来,有些名目,一定令人惊叹。如果说,卖地收入属于地方政府,那么,这几十项税费,则多落入了各个部门的腰包,从规划、教育到园林部门等等,你的部门得到了好处,我的部门为什么不能?房地产,在一定程度上,成了“唐僧肉”。
因为拆迁,引起的纠纷和悲剧,不时上演。《蜗居》中钉子户老太太似的悲剧,绝不仅仅出现在电视剧中。这也是《拆迁法》终于松动、修改的原因之一。
问题是,这么多钱,从何而来?一方面,央企做大做强了,利润滚滚,又不必上交财政,可随意支配;另一方面,银行对央企格外关照,更不必说,还有宽松货币政策,资金一股脑地流入央企。所以,以央企为主的开发商们根本不差钱,缺的只是想象力,房地产价格,没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
还要注意一个事实,即使房价再高,有人买房也不用发愁。以北京为例,有大量的人,在福利分房以及后来的不规范房改过程中,以超低价格获得了住房,有的还不止一套,这些人有着稳定的收入,完善的医疗和社会保障,正好乐得买房。他们是房地产业发展的获利者和支持者。富裕阶层,也能心安理得地买高价房,不过,高房价,确实也“消灭”了一批中产阶级;普通百姓,要么几代人拼凑出首付,然后做房奴,这还是不错的;最差的,只能是蜗居,或者蚁居着。
高房价的必然结果,与百姓的安居乐业的偏好,恰好较着劲。很多人发现,越是抓紧挣钱,越是买不起房。因为你挣钱的速度,永远赶不上央企挣钱的速度,赶不上他们对房价的想象力。而且,作为资产,房子可以被爆炒。很多人买房不是为了居住,而是为了获利。如北京2009年售出房屋的空置率高达40%。而且在没有约束多套房的强有力办法的时候,房价可以炒上天。
地方政府的责任之一,是让百姓安居,如建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可是,廉租房也好,经济适用房也好,政府不能获得土地出让收入,各个部门也不能得到税费,也就没有了利益刺激。所以,尽管中央政府反复强调,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仍是步履蹒跚。
房地产业有带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但说到底,带动的不过是产能严重过剩、污染环境又仅有低附加值的钢铁、水泥业罢了。如果房产仅能拉动GDP,而不能改善民居状况,如果房地产只能富裕地方政府,而不能富裕百姓,那最终必然有害于居民消费,不利于经济发展,这样的支柱,不要也罢。
我们并不否认,在今后中国的经济增长过程中,城市化,将是第一主角,这必然离不开房地产业。但是,过去的房地产发展路径却不能再继续。在刚刚召开的国务院会议上,温总理提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抓紧落实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多渠道满足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需求;加强对市场需求的分类调控,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我想,这不是在强化房地产的支柱地位,而是适当抑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