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网,国内网上钢材现货市场 上海分站 其它地区

您现在的位置: 中钢网 >> 上海分站 >> 上海资讯 >> 国务院:加快淘汰钢铁等行业落后产能

国务院:加快淘汰钢铁等行业落后产能

来源:证券时报网 编辑:豫言 2012年03月01日 08:07:31 打印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月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部署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工作。会议指出,要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较大,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仍很突出,大气环境形势严峻。要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一要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积极推进使用清洁能源。对城区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优化工业布局。二要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在重点区域实施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值,禁止新建、扩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钢铁厂、水泥厂。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三要深化污染减排。推进电力行业和钢铁、石化等非电行业二氧化硫减排治理。加快燃煤机组脱硝设施建设,加强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治理。四要突出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车用燃油品质与机动车排放标准。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五要加强协同防控。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极端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警体系。

上一篇:乐观情绪弥漫 沪钢稳中有涨

下一篇:工信部:2012年将促进减量化用钢

热点新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