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最新的全国房价情况。数据显示:2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环比价格下降的有8个,比1月份增加了5个。虽然大部分城市的房价仍在上涨,但毕竟数目正在减少,涨幅正在回落。
另外,还有一个因素值得关注。目前全国已有54个城市的房价统计采用了网签数据,而网签数据具有一定的滞后性,比如部分买家1月份就已签了合同,但网签却延至2月。而国八条是1月26日出台的,在其出台之前房地产市场成交比较活跃,尚未反映出国八条的效力。按此逻辑,则3月份房价环比下跌的城市数量将大增,因为2月份很多楼盘价格已上涨乏力,甚至开始促销了。
笔者对房价变化作了进一步研究,发现两个有趣的现象:其一,大城市房价涨幅大于小城市。经过大致测算,2月份一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涨幅最大,为0.8%;二线和三线城市涨幅则分别为为0.47%和0.42%。这说明在楼市调控之下,一线城市的房价表现仍然略强于二三线城市;其二,小户型价格涨幅大于大户型。相比1月份,2月份70个大中城市90平方米以下小户型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上涨了0.66%,90-144平方米户型上涨了0.52%,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上涨了0.1%。在限购、限贷等政策的调控下,投资投机性需求多数已被挤出市场,而刚性需求者主要购买的中小户型较为乐观,改善性需求集中的中大户型的情况介于二者之间。
总体而言,新一轮房地产调控的效果正在显现。随着春天的到来,以及开发商资金链的趋于紧张,开盘量将会显著增加,为了吸引购房者,多数新开楼盘都会推出一定幅度的优惠。在这种情况下,4月份,房价有可能将出现由涨转跌的“拐点”。
所以,笔者对今年国家调控房价的前景持乐观态度。不过,部分民众若抱着房价大跌三至五成的愿望,那多半会失望。一定要搞清楚:政府调控房价的目的,是抑制它大涨(类似2007年和2009年那样的飙升),而并非一定要使房价大跌多少。当然,就短期而言,对于少数房价偏高的城市,只有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跌,比如10-15%左右,才会达到相对理想的效果。而从中长期来看,国家对于房价水平是有所界定的。国八条要求:“各地要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
与GDP和居民收入增速相适应,意味着房价增幅与前者相协调就行;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相适应,这一标准难以清楚界定,实际上这是所谓的“房价收入比”(一套房子的总价除以一个家庭年收入)的概念。据笔者的研究,当前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倍比较合适,2010年为7.7倍,有点偏高。具体到各城市,情况比较复杂,一般而言,一线城市比二线城市,东部地区比西部地区,会高出一些。
值得关注的是,现在已是3月下旬,估计近期各地会陆续公布今年的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当前已有两个城市明确了控制目标:贵阳界定为“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国平均值”;银川明确为“房价上涨幅度控制在当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以内,同比增幅低于10%”。这似乎预示着,中西部省会城市倾向于控制增幅10%。
那么,东部地区呢?近日有媒体报道,广州房价调控目标初步明确为10-15%。依笔者看法,近几年中西部地区房价涨幅较小,所以10%的控制线还算合理;而部分东部大城市今年的房价涨幅控制线应比中西部低一些,比如5-10%之间。毕竟,今年是中央着力稳定房价的特殊年份,将房价上涨的节奏控制得慢点,有利于调控大局。